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件
呼人大〔2019〕2号
呼玛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云风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2019年4月23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云风山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尤本江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张明成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徐强同志为县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齐连军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习文胜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马志芬同志为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孙淑清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赵景鑫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于长林同志为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闫淑贤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新战同志为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职务;
依法免去:
尤本江同志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孟祥荣同志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徐强同志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齐连军同志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闫淑贤同志县外事和商务局局长职务;
马志芬同志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孙淑清同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张明成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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