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
经2018年10月16日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王中尉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张鲁南同志为呼玛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依法免去:
张志钢同志呼玛县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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