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法院、检察院:
2017年8月25日,经呼玛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依法任命:
孟祥荣同志为呼玛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王永生同志为呼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马志芬同志为呼玛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赵丽葳同志为呼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依法免去:
王开军同志呼玛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金友利同志呼玛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孟祥荣同志呼玛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呼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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