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司法局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日期:2023-11-20 来源:呼玛县营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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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司法局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场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营商局《大兴安岭地区自然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大兴安岭地区自然人诚信积分“蓝莓分”细则(试行)》文件要求,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信用红利”,在全社会形成守信践诺的良好风尚。从而促进呼玛县内生动力,推动法治、德治、自治体系建设,加强培育文明县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呼玛。结合呼玛县实际情况,推行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场景工作制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推行诚信“积分制”新模式,充分发挥诚信积分褒扬和激励诚信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场景工作活动,使群众进一步增强诚信意识,提高诚信素养,牢固树立“知信、用信、守信”的观念,努力使诚信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群众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行动自觉和价值取向,推动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道德新风尚,全面建设生态美、产业优、百姓富的美丽的呼玛县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为推进呼玛县建设提供有力道德支撑和信用体系保障。

三、推进措施

1.完善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管理制度机制。依法依规制定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管理工作方案,完善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扎实推进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管理工作开展。

2.拓展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场景。要坚持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以增强诚信获得感、营造守信社会氛围为目的,根据实际情况拓展自然人诚信积分应用场景,如推广“信易公证”“信易法律援助”等应用场景,不得以诚信积分低为由限制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四、 工作要求

(一)做到公平公正。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把诚信“蓝莓分”工作做细做实,切忌敷衍了事,各个环节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

(二)营造诚信氛围。将诚信活动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倡导诚信建设,对党和人民诚信,对自己诚信,形成良好的诚信氛围。

                                                                           呼玛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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