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批后公布

发布日期:2024-06-03 来源: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号:

一、规划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部署及“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房地产发展方向,积极响应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不断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国务院《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呼玛县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呼玛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呼玛县、呼玛镇,规划设计范围总用地面积为20平方公里

四、规划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统领全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住房建设领域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呼玛县住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2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以民生为根本,强调住房居住功能,顺应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始终把改善人民基本居住条件作为住房发展的首要目标,突出住房的居住属性和改善民生的社会功能,优化配置住房资源,完善住房配套服务,提高边境地区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呼玛县人民群众在住房普惠共享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3市场配置,政府保障。正确处理政府保障与市场供应关系,统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积极创新政策措施和推进机制,有序扩大住房供应,满足呼玛县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4城旅融合,以旅促产。以产业化带动城镇化,探索宜居宜行宜游宜养特色城镇,充分依托呼玛县八十里大湾、鹿鼎山、画山、白银纳特色民族村寨、吴八老岛等旅游项目优势,深入挖掘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促进旅游产业与地产的融合导入,探索地产新服务、新模式、新价值,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

5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坚持住房发展与呼玛县基本县情相适应,在国家政策框架下,结合呼玛县特点,实施符合实际的住房调控、住房供给结构、住房保障政策。统筹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租赁住房与各类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针对不同收入群体,采取不同措施,实行分层次保障,满足差异化住房需求。合理确定住房供应规模,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做到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引导住房消费市场合理发展。

6科技引领,绿色发展。推动科技与住房建设紧密结合,加快推动BIM的推广和应用;以提高住宅质量和性能为重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引导和推进高标准装修住宅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新材料、新技术应用,不断加大可再生能源在住宅建设中的规模化应用,新建住房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减少资源消耗,做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发展目标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形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呼玛县城镇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呼玛县城镇住房发展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1住房市场保持供需平衡。城镇住房建设总量约4.83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建设总量约3.93万平方米,力争实现住房市场供求平衡;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达到黑龙江省“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目标;城镇住房用地供应面积约3.82公顷;加快开展第三小学北侧等5个片区的城镇住宅用地储备工作。

2、住房保障水平逐步完善。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面积0.9万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0.6万平方米,抵边村无保户、低保户等安置住宅0.3万平方米。

3、住房品质不断提升。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个,改造面积9.64万平方米涉及1078户居民,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着力推进精装修住宅、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新建住宅绿色建筑占比达80%;城镇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100%,城镇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业委会(物管委)组建率60%


六、主要任务

1、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和发展格局。规划突出“一江拥城、一水穿城”的自然地理格局特色,在预留必需的公共服务和开敞空间的基础上,沿江沿河建设商品住宅;结合醉美龙江331边防路穿城而过的旅游发展机遇,在旅游产业集聚区、生产生活便利地区预留商品住房,租赁住房的建设空间;开展渐进式的城市更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套,推进呼玛县城市魅力提升。

2、优化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包括4项具体措施,一是通过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倡导用地混合功能开发等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二是通过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精装房等适应市场需求的高品质住房,避免结构性库存,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三是衔接上位规划,控增量、挖存量,合理供应居住用地规模。“十四五”时期,城镇住房用地供应面积约3.82公顷,其中新增商品住房用地2.92公顷,新增保障性住房用地约0.9公顷,并加快开展第三小学北侧区块、祥和小区北侧区块等5个地块的城镇住宅用地储备工作。四是推进农房改善工程,建设一批具有呼玛地域特色的新民居和高标准农房改善新型社区,真正实现让农民群众住得安全、住得舒适、住得幸福。“十四五”时期,呼玛民居示范村达到2个,农村安全住房保障率达100%。完成“空心村”、长期“空关户”和其他意愿强烈的农民群众住房改善。

3、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原则;推进以文旅地产、短租公寓、养老地产为主的新型地产模式,依托“冬至三亚、夏至呼玛”候鸟式旅游品牌的打造和八十里大湾、鹿鼎山、画山等旅游精品项目的建设,建设一批主客共享、具有主人文化的乡村别墅式民宿和旅游短租公寓等住宅产品,结合呼玛县人口老龄化加快的情况,鼓励新建住宅区中配建适老化住宅单元,形成一定比例的适老化住宅或租赁型养老公寓,医疗机构联合,发展市场化、专业化养老社区。并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3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4、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安居体系。从明确保障性住房空间布局和住房保障方式。强化住房保障运营管理、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4个方面提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措施;结合呼玛县县情,在“十四五”时期,建设0.3万平方米的抵边村低保户、无保户、无劳动能力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0.6万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为边防警察提供住房保障。

5、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明确改造重点及任务,合理确定改造计划,“十四五”时期,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9个,改造面积9.64万平方米,涉及1078户居民,基本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并在公众参与、改造资金共担机制、长效管理模式等方面做出积极探索。

6、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出台住房租赁政策,培育多主体的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发展租赁地产,鼓励个人经营家庭式特色酒店、民宿、乡村别墅等旅游地产,促进城旅融合发展。并在配建租赁住房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7、提升城镇住房居住品质。结合5分钟、10分钟、15分钟社区生活圈和适老宜居社区建设,提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提高居住环境品质;并在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推动绿色节能住房建设、发展智慧建筑产业等6个方面提出住宅品质提升措施。

8、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依法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十四五”时期,城镇新建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100%,城镇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达80%,业委会(物管委)组建率60%,达到省指标要求;并在管理模式、拓展服务范围、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根据《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呼玛县住房发展情况,对“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合理分解,主要从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和发展格局、优化城镇住房供应体系、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和人才安居体系、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提升城镇住房居住品质、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保障目标有效实现及市场平稳运行。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