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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呼玛县农村公路田路分家宅路分家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15 来源:呼玛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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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呼玛县农村公路田路分家

宅路分家工作方案》文件的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目的意义

按照黑龙江省公路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整合资源、明确权属、建立机制、保持畅通”的原则,逐步实现田路分家、宅路分家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一)工作要求

由县交通、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林业、财政、水务等部门和沿线乡镇组成的“田路、宅路分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田路、宅路分家”工作、同时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要求,采取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段、包户,明确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田路、 宅路分家”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

2.强化要求,树立管护模式

3.因地制宜,制定管护办法

(三)工作任务

1.加强领导

2.落实责任

3.整合资金

4.严格督导

三、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为呼玛县行政区域

四、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文件内容的重点、重要关键词的诠释、理解的难点、落实的措施要求

(一)文件内容的重点。“田路、宅路分家”新模式下,鉴于我县林农相间,田路争地矛盾突出,要因地制宜开展山区特色“田路、宅路分家”工作。有条件路段按照“一路、两沟、两行树”的标准模式,山岭路、村庄路段、临河路段,依山、临河划界,因地制宜。新建农村公路实施“田路分家”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建设之初,就要把边沟外沿1米划入征地拆迁范围,采取埋设路界桩、工程措施(挡墙、护坡等),实施绿化美化;已建成的农村公路,首先要进行土地确权,按照农村公路边沟外沿或坡脚1米属于公路用地范围的规定,该退耕退林还路的应无条件退还,该进行土地置换的由村委会用集体预留机动地进行置换,确需占用农户耕地又不能进行置换的采取征占或租用(对租用的土地可采取“确权承包、反租倒包”的形式)的方式明确公路用地,确保“田路、宅路分家”工程的实施;县林业部门结合“大栽大育”工作为农村公路“田路分家”提供部分道路绿化树苗,对临河傍山地段,宜乔则乔,宜灌则灌进行绿化美化和实施安保工程分清界限。在“田路、宅路分家”工作中,各乡镇根据本辖区内的不同形式,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全面管护、保障畅通”的原则,因地制宜出台农村公路“田路、宅路分家”实施办法,摸清底数,分步实施,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通畅的出行环境。

(二)落实的措施要求

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实行领导包片、包乡村负责制,加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全面完成。

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七、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帮助

八、文件需要释明的其他内容

九、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本预案由呼玛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7-351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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