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渔业资源增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黑龙江增殖放流力度,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按照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148号)要求,呼玛县将组织开展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增殖放流时间、地点
拟定于2024年7月26日-28日举办;放流地点在黑龙江呼玛县江畔公园龙头处。
二、增殖放流鱼苗种类、规格、数量
投放规格≥3cm的黑龙江茴鱼苗3万尾,规格≥3cm鲢鱼苗100万尾;投放规格≥10cm草鱼幼苗48万尾,本次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渔民、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并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公证处呼玛办事处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放流活动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57-3515046
呼玛县水产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