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政府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白银纳乡、村两级会议研究确定的建设项目,现对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乡鄂伦春族民族村寨服务中心项目及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大豆加工(酱菜)项目进行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如下:
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乡鄂伦春族民族村寨服务中心项目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乡鄂伦春族民族村寨服务中心项目。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黑财指农〔2024〕17号)124万元。
3.建设内容为:改造具有民族特色、满足民族村寨服务需求的服务中心一处;环卫设备库一处。
二、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大豆加工(酱菜)项目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乡白银纳村大豆加工(酱菜)项目。
2.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黑财指农〔2024〕17号)232万元。
3.建设内容:扩建豆瓣酱和酱油加工车间。
4.项目收益:按县级现行的相关要求的收益率进行缴纳收益。
公示期: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赵光明 联系电话:0457-3563018
呼玛县白银纳乡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