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6984 发布人:张印祥 审核人:姚雪峰 作者: 张印祥 发布时间:2021-12-16 |
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开展黑龙江省呼玛县金山乡翻身屯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黑国土资函〔2016〕305号)的有关要求,呼玛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以下采矿权进行评估,现予以公告。
一、评估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呼玛县金山乡翻身屯采石场 |
矿种 |
建筑用花岗岩 |
矿业权性质 |
采矿权挂牌出让 |
评估费用 |
1万元 |
二、评估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评估项目公告时间内进行报名:
1、具备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矿业权评估资质;
2、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方面的问题;
3、主要评估师有3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经历(附实绩证明材料)。
三、评估机构的报名与摇号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单位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评估业绩说明、评估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填报报名表(见附件1)。
2、报名截止的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报名资料。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我局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告知摇号活动的时间、地点及程序。
3、参加摇号的评估机构,参加人员需法定代表人或矿业权评估师,在签到时出示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参加人员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矿业权评估师参加摇号的需提供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和矿业权评估师资质证书原件),按公告时间参加摇号活动。不能出示和提交上述材料的,其报名有效资格失效,将不能签到并参加摇号活动。如摇号时间安排有变化,我局将通过电话及时告知。
4、凡被正式通知参加摇号活动的评估机构应如期参加摇号活动。否则,我局一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摇号活动结束当日公布摇号结果,中签单位从中签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与我局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书》,并向我局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超过规定时间不与我局签订《矿业权评估合同书》和提交承诺书的,即视为放弃,在今后我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时将不接受其报名。
公告及报名日期: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下午5点止。
报名单位:呼玛县自然资源局矿业综合股
联 系 人:徐元龙
联系电话:04573518283 18714579171
报名邮箱:18714579171@163.com
附件: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2、承诺书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