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4924 发布人:自然资源局 审核人:姚雪峰 作者: 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8-11 |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自然资源厅的惠民及服务企业的相关政策,帮助呼玛首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主动联系,超前服务。年初呼玛县岭纯油脂有限公司向自然资源局申请建设项目用地,按照相关规定该公司经营项目如属于大豆初加工项目,可享受用地优惠政策。自然资源局多次与公司法人联系,了解经营项目,告知其享受优惠政策需企业提供的材料。
二是主动函询,严格审核。向呼玛县工业信息科技局发函咨询,确认该项目是否在初加工目录中。经函询“该大豆初加工项目在《黑龙江省农林牧渔初加工目录中(2009年)》,归属食用植物油加工”,符合享受《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十条措施(试行)》文件中“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用地优惠政策。
三是优化服务,提高效率。自然资源局安排专人“一对一”服务该用地企业完成审批工作,确保用地企业按时开工建设。享受优惠政策后该企业申请用地价款由原来的51.3813万元,减少到35.9673万元,为企业降低了30%的用地成本。